第一百六十三章 和平时期(中)_我竟成了最后的王爷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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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和平时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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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啊,我们现在不要按照比例收税,农民每年种多种少也没个定数,按比例收税万一有些农民搞藏粮怎么办?我的意思不是怀疑农民的品格,毕竟想占小便宜是升斗小民的正常心理。”书记处书记孙培芳提议道。

  姜元略微思考,看向厉康:“厉康同志,你是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委员长,你怎么看?”

  厉康沉吟一会儿说道:“我认为还是按比例收税,农田里大概有多少粮大家看一眼基本上就能估出来,我们没有苛捐杂税,统一的农业税,就算我们和前清定一样的一成,我们给农民造成的负担也远小于前清。

  如果弄统一标准,那么对于有些地形环境恶劣的农民就太不公平了,地理环境不好的农民一亩地能种出多少东西?这个东西没个定数,这上面搞每亩确定数量标准只会加快贫富分化。

  所以,我认为还是按照比例收税,我建议是和前清一样,收一成。

  我们收一成比较适合,通过供销社,我们再把农民手上的余量收购过来变成储备粮,再通过补贴,农民一年能够获得和城市居民大致相同的收入。”

  姜元点点头:“你这么一说我到想起来了,我记得六月份让你和绍曾同志制定户籍制度的章程,你们弄得怎么样了?”

  厉康看向张绍曾,张绍曾说道:“我来介绍目前的情况吧,我和厉康同志组织了很多同志进行讨论,还询问了一些在地方工作的基层同志和普通的城市、农村的百姓,我们目前把城市、农村户籍的差别定在了下面几个方面:

  第一,拥有城市户籍的百姓不得以任何形式享有或者间接享有田地的使用权,不得从事与农业生产直接有关的行业;

  第二,城市居民因为没有田地,他们是按照个人收入来收税的,他们享受着农民提供的廉价粮食服务,因此,城市居民应当负担对农民的补贴,但这种补贴不直接从城市居民身上收取,我们不是有公管委吗?就从公管委每年获取的利润中拨付一部分给农民,具体每年拨付比例由当年再行讨论;

  第三,除了公管委的拨付补贴,各地政府也应该每年拨款补偿,从而维持城乡利益均衡。

  这三个方面就是目前我们定下的主要差别,但经过讨论我们认为,除了三处差别,我们还要注意三处特别的地方:

  第一,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在一切社会福利和政治权利义务方面平等,不存在差别;

  第二,我们不阻止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互相转化,但我们对农村居民有这么多优惠条件必然会造成一部分城市居民费尽心思转为农村居民,因此,我们需要设置一个户籍门槛,即农村户籍是指生活在农村且以农业生产为业的公民所享有的户籍。

  在农村生活不够,还必须从事农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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